教工部通〔2019〕1号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粤教继函〔2018〕4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高校等事项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9号)要求,现就我校教师参加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范围
(一)入职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但还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人员(含辅导员)。
(二)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在校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且考试合格者,可以申请免修该两门课程,但须提供《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成绩证明材料。
(三)我校其他岗位未参加过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人员(含从事实验、党政管理、教辅工作的人员)自愿参加。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教学和考核安排
(一)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定于2019年3月-4月期间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3月9日、10日、16日、17日、23日、24日进行《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教学。
4月13日、14日、20日、21日进行《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教学技能》《现代教育技术学》四门课程的教学。
(二)培训地点
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学术交流中心报告厅。
(三)教学和考核安排
3月30日进行《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闭卷考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教学技能》《现代教育技术学》等四门课程实行课程考查考核。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2月28日(周四)17:00,过期不受理。
(二)报名安排
1. 教师个人登录https://www.wjx.top/jq/34768048.aspx进行在线报名;
2. 到二级组织机构报名。
3.各二级组织机构务必于3月1日17:00前将《东莞理工学院教师岗前培训报名信息表》(附件1)纸质盖章版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地点:大礼堂负一楼),电子版发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OA邮箱;
4. 免修部分课程的教师,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并登记备案。
(三)重要说明
1. 本次培训涉及到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请各二级组织机构及时通知教师报名,按时参加培训和考核。
2.请各位老师认真学习《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的通知》(附件2)中关于培训形式(第四(二)点)和培训考核(第五(三)点)的要求。
3.参训教师无需支付费用,教材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购发。
联系人:康美妮,联系电话:22862060, 13790580681(77583)
东莞理工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