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地方合作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我校将继续选派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详情请点击(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27)查阅。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地方合作项目详情请点击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35)查阅。
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详情请点击(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12)查阅
二、选派对象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1)的申请条件及各项目的其他条件。
(二)来校工作满一年,且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年龄要求,详见项目介绍。
(四)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国外研修机构必须是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或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五)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六)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在站博士后;
2.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3.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4.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5.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6.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资助标准
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五、选派工作流程
(一)个人提出申请,在项目限期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
(二)学院审核推荐,组织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
(三)学校组织评审,确定候选人,上报申请材料。
(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材料。
(五)办理出国手续,按期派出。
六、校内申报材料受理
(一)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申请材料当中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报名自动生成)内的“推荐意见”由二级机构负责人手写,无需签字、盖章。
2.将《东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申请表》(附件2,由二级机构负责人写明审批意见、签字、盖章)和其它书面申请材料(按项目要求准备;材料用曲别针别好,无须装订)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地址:行政楼1A413),电子版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OA邮箱。
3. 将《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需二级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电子版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OA邮箱。
(二)材料受理时间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9月1日下午5点前。
2.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地方合作项目6月5日下午5点前。
3.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月5日下午5点前。
七、注意事项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邮寄至学校。
附件:
1.《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东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申请表》
3.《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人员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