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为做好我校教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范围
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二)选派类别及名额
全省选派规模为70人/年,派出类别分为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两类,每类名额视留基委批复同意情况而确定。我校择优推荐。
(三)选派专业
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资助学科专业范围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需求,重点优先选派海洋科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工业设计、金融服务、生物医药、农业生态、文化产业等应用技术领域和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相关专业。
二、申请条件
(一)来校工作满一年,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优秀教师,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符合国家留学基金2021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方法、有关项目指南的要求(见附件2)
(三)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标准
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工作流程
(一)准备申请材料及报名
有意申报者请在5月7-15日期间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详细了解项目的选派计划、申请条件、选拔办法等具体信息,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要求及时准备项目申请材料以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档案卡》(见附件3)、《东莞理工学院进修申请表》(见附件4),并在网上报名。
(二)审核报送
申请人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到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审核。申请人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审核盖章后,将《东莞理工学院进修申请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档案卡》和其它项目申请材料(按项目要求准备;材料用曲别针别好,无须装订)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地址:行政楼1A413),电子版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OA邮箱。报送时间为5月13日前,逾期不受理。
(三)选拔推荐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审核,于5月15日前确定推荐名单。
(四)网上报名
获推荐的人员于5月7日至15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报名。
(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审核通过后,录取结果于官网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五、工作要求
(一)签订留学协议
申请人获批出国留学后,须与学校签订《东莞理工学院长期公派出国(境)协议书》。
(二)参加学校行前教育
访学教师出国前接受安全、思想、身心健康、保密、业务等教育,确定出国期间的具体联系人。
(二)定期自评及完成留学汇报
留学期间,访学教师每3个月向所在二级组织机构提交一次留学自评报告。报告由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后,交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三)开展进修考核
访学教师须进行“三个一”的报告(向学校或院系、部门领导做一次汇报,为同事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并完成《东莞理工学院进修成果汇报表》。二级组织机构对其访学后发挥作用(即取得重要成果、奖励、职务晋级等)情况进行3年跟踪评估,并将访学评估情况与职称晋升、绩效评价与分配等紧密结合。
(四)履行请销假手续
在访学出发前两周内须提交《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假申请表》,履行请假手续。访学归来及时销假,提交《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假销假申请表》。如未按时履行请销假手续,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按旷工处理。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方式:22862060。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2.《关于做好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及其相关申请说明
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档案卡
4.东莞理工学院进修申请表
(附件下载请登录学校OA系统,在相关通知的附件目录里下载)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