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粤教继函〔2018〕48号)要求,结合我校2021年岗前培训教研实习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岗前培训人员教研实习考核工作的实施通知如下。
一、教研实习工作安排
(一)教研实习考核由参训学院自行组织
参训教师原则上由参训教师所在的二级组织机构负责安排教研实习考核。
(二)教研实习考核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15日。
二、教研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师德师风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等。
(二)考核提交材料清单
参训教师需提交以下考核材料:
1.一套课程资料:一门拟授课程实施大纲、授课教案、教学 PPT;
2.一段课堂试讲录像;
3.一份教研(科研)申报书。
(三)考核组织
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参训教师的考核,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单位教师的考核。
(四)考核方式
考核单位根据参训教师的专业,组织具有副教授以上资历的 3 人考核专家小组,对每个参训教师的教研实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五)考核评价
教研实习考核得分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
(六)考核结果处理
1.报送。考核单位将参训教师的考核材料的电子档(及《东莞理工学院2021 年岗前培训教研实习考核师德师风考评表》(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岗前培训教研实习考核专家评分表》(附件2)和《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岗前培训教研实习考核统分表》(附件3)汇总后,于2022年4月17日17:00前提交。提交方式:由于电子档材料较大,请用U盘提交或者采用百度网盘链接分享,将分享方式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OA邮箱。联系人:敖荣祥;联系电话:22862060,(短号:68980)。
2.录入。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将教研实习考核成绩录入“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3.获证。所有课程及教研实习考核均合格者,将获得由广东省高校教师培训中心颁发统一式样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120学时继续教育学时;部分课程或教研实习不合格者,需补修相应的课程或教研实习,直至培训合格。
附件:
1. 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岗前培训教研实习考核师德师风考评表.doc
2.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批次岗前培训教研实习考核专家评分表.xls
3.东莞理工学院2021批次年岗前培训教研实习考核统分表.xlsx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