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二级党组织、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莞工〔2021〕26号),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以下简称“杏坛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就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杏坛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对象为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在职在岗的一线专任教师。
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和2021年杏坛优秀教学奖获奖教师,不再纳入本次杏坛优秀教学奖评选。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评选杏坛优秀教学奖获得者10人,每人奖励1万元人民币(税前)。
三、评选条件
(一)立德修身
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模范践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二)教育教学
1. 教学任务饱满。近三年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独立讲授年均课堂教学时数(标准学时):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少于256学时,专业课教师不少于128学时。近三年,在校外挂职、访学等半年及以上的,不参与本次评选。
2. 教学理念先进。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教学中坚持立德树人,践行OBE理念,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3. 教学内容全面。教学内容有深度、广度,反映前沿性、时代性、挑战性;渗透专业思想,体现知识、能力和素质的有机融合,及时把学科前沿及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阶思维;充分挖掘教学内容中的思政元素,课程思政目标得到实现。
4. 教学方法灵活。注重以学生为中心创新教学,体现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合理运用讨论式、探究式、案例式、混合式、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能有效促进学生积极思考、主动探索,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规律,很好地达到培养学生能力的教学目的。
5. 教学效果显著。合理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于教学,课堂讲授富有吸引力,课堂气氛融洽,学生思维活跃、深度参与课堂;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得到学生普遍认可,学生评价高;教师的思想品德、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得到同行的普遍认可,同行评价好。
6. 课外指导悉心。课堂外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与学生进行经常性互动交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课外训练、研究性学习或实践创新活动,注重引导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精神;或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外的学生指导工作(学生论文、学生实习、学生创新项目、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
在上述基本条件中,工作量、项目立项、教学成果、教研成果、获奖等的计算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在校从事教学工作时间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校将成立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评选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详见《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负责杏坛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审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评选,具体程序如下:
(一)二级学院推荐
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本单位实际,细化评选标准,原则上以教师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推荐,向学校推荐1~2名初步人选。其中,若被推荐人获得正高级职称后在学校从事本科生教学工作满10年的,将不占二级学院名额。初步人选须征得被推荐人本人同意,经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二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人填写《2022年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申报表》(详见附件2),连同相关支撑材料等,经所在教师党支部、二级党组织审核后,报送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二)初评
评委会根据评选标准,审核被推荐人的条件,遴选15名初步人选作为初评入围人选。
(三)考察和评审
评委会对初评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召开评委会会议,结合初选结果和考察情况,必要时听取申报人或推荐代表陈述后,由评委会以实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人员建议名单。
(四)公示
对获奖人员建议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获奖人员建议名单有异议的,应当书面实名提出,否则学校不予受理。
(五)审核
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请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
(六)表彰及奖励
经审核后,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将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获奖者进行广泛宣传。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二级党组织、各有关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宣传发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要注重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三)严肃纪律,严格要求。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若已获奖的,撤销奖励,并收回证书和奖金,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报送材料要求。各有关二级党组织、各有关二级学院及推荐人选要按要求填写《2022年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申报表》《2022年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一览表》《申报材料承诺书》和报送推荐工作情况报告、有关综合情况和支撑材料等,于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的可编辑电子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OA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敖荣祥,联系电话:22862060。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
2.2022年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申报表
3.2022年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一览表
4.申报材料承诺书
5.关于××××学院推荐工作情况的报告(模板)
6.××××学院初步人选人综合情况汇总表(模板)
7.支撑材料(模板)
(附件请于学校OA系统相关通知链接中下载)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