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关于推荐认定2021年东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21年东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东莞市优秀教师的推荐范围: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二)东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范围:我校在职在岗管理人员。
2021年8月31日前离退休人员,不再列入本次推荐认定范围。曾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或南粤系列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推荐认定。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加认定,但要从严把握。
二、推荐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一)市优秀教师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严格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近10年内没有发生过教育教学事故、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师德行为;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同行认同度高,在培养人才、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
4.自觉参加继续教育,近3学年按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5.近5学年(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至少有1年为优秀等次或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教师)。
(二)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为示范,近10年内没有发生过教育工作事故、没有受过单位纪律处分、没有违反法律法规;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或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廉洁奉公、依法管理,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团结群众、认同度高,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三、推荐名额
分配给学校的东莞市优秀教师名额2名,为等额推荐;东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1名,为差额推荐。
每个二级教学机构限额推荐1名东莞市优秀教师初步人选。每个二级组织机构最多推荐1名东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初步人选,如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初步人选
根据文件要求,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开展推荐工作。各二级组织机构根据推荐条件,向学校报送初步人选。初步人选须征求教师党支部的意见,经二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研究通过的初步人选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报送初步人选材料。
(二)申报材料审核
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二级组织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工作小组评审
学校成立2021年东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小组,根据二级组织机构推荐情况,并结合分配给学校的名额,差额1名提出拟推荐人选,提交学校研究。
(四)确定推荐人选
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东莞市教育局进行认定。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二级党组织、二级组织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推荐各项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标准,严把质量关。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推荐人选要倾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教学第一线专任教师和班主任工作突出的人员倾斜,有“三区”支教经历的教师、在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推荐的教授、副教授,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严肃推荐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各二级组织机构及初步人选要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东莞市优秀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1)。其中,简要事迹要求内容真实、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300字以内。以“二级组织机构+优秀教师汇总表”命名。
2.《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东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其中,简要事迹300字以内。以“二级组织机构+优秀教育工作者汇总表”命名。
3.《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东莞市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3)。其中,主要事迹要求内容真实、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500字以内。推荐表个人以“姓名+推荐表”命名,二级组织机构汇总文件夹以“二级组织机构+优秀教师推荐表”命名。
4.《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东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4)。其中,主要事迹500字以内。推荐表个人以“姓名+推荐表”命名,二级组织机构汇总文件夹以“二级组织机构+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命名。
5.《申报材料承诺书》(附件5)。
以上材料1-4需报送可编辑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的PDF版、材料5需报送加盖公章扫描的PDF版和相关佐证材料,请各二级党组织把关后,以“二级组织机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报送材料”命名文件夹,于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OA邮箱。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敖荣祥,联系电话:22862060、13662961988、68980(短号)。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东莞市优秀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xlsx
2-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东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x
3-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东莞市优秀教师推荐表.xlsx
4-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东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xlsx
5:申报材料承诺书.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