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2-11-0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东莞理工学院深化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提升课程育人质量”教育教学大讨论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2019年以来,获得校级课程思政比赛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和获得广东省本科高校课程思政教学大赛一、二、三等奖以及校级选拔赛一、二、三等奖的教师;获得校、省两级课程思政示范立项或认定项目(示范学院、示范专业、示范课堂、示范团队、示范课程)的负责人;获得省级课程思政优秀案例一、二、三等奖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为先,知行合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遵纪守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二)身处一线,育人为本。深入教学一线,扎根本专科教学,面向学生每学年至少系统主讲1门课程,以学生为中心,坚持把育人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三)挖掘充分,融入巧妙。注重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充分挖掘课程教学中蕴藏的课程思政元素,灵活运用教学方法,较好实现课程思政育人的目标和要求。


(四)注重质量,示范性强。积极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学生认可度高,学生教学评价结果优良,近三年教学综合考核评价等级至少有一次为“优秀”,育人实效显著,对同类课程建设具有一定示范性。


三、评选名额


本次活动将选树出5~10“课程思政”优秀教师。


四、评选办法


(一)个人申报。教师以自愿为原则,填写《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申请表》(见附件),向所在二级学院申报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二)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各二级学院以本单位教师获奖人次和获立项或认定项目数的总和为基数,严格程序择优向学校推荐人选。其中,基数为1~10的,最多推选1名人选;基数为11~20的,最多推选2名人选;基数为20以上的,最多推选3名人选。推荐人选须征求所在教师党支部意见,经二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报送人选。各二级学院要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申请表中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1121日前将申请表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PDF扫描版、相关支撑材料PDF扫描版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OA邮箱。联系人:敖荣祥,联系电话:22862060


(三)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人员建议名单。对获奖人员建议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送学校审定。


(四)表彰奖励。经学校审定后,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颁发“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证书,通过学校课程思政网站“优秀教师风采”栏目予以展示,通过校内外网络媒体予以宣传。


获得“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课程思政建设,主动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并在2022~2023年第二学期内完成1个课程思政微课或1次课程思政示范公开课。




附件: 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申请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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