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留基委”)已于近日陆续公布 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简章,具体申报条件、选派时间、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每类名额视留基委批复同意情况而确定。我校将根据国家、省、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的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二、申请条件
(一)来校工作满两年,从事教学科研的在岗优秀教师,且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符合国家留学基金 2023 年项目选派方法、有关项目指南的要求。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标准
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详细了解各类项目的选派计划、申请条件、选拔办法等具体信息,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要求及时准备项目申请材料,同时向所在二级组织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核与推荐
二级组织机构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提交留基委的申请材料,填写《东莞理工学院二级组织机构访学人员推荐表》(附件 2),将推荐人材料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报送材料包括:被推荐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和外方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以及《东莞理工学院二级组织机构访学人员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OA 邮箱。
(三)评审与选拔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选拔优秀被推荐人上报。
(四)录取
留基委将录取结果于官网公布后,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录取结果须同步发送到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OA 邮箱。
五、派出要求
(一)提交访学申请及备案
访学人员在出国前一个月内须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提交《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申请表》。
(二)签订协议
访学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东莞理工学院访问学者进修协议书》。
(三)定期评价
访学期间每 3 个月向所在二级组织机构提交一次访学报告,二级组织机构对访学人员进行评价,具体参考《东莞理工学院访学档案卡》(附件 3)。访学自评报告由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及时报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四)开展考核
访学人员归国后须于一个月内进行“三个一”的报告(向学校或院系、部门领导做一次汇报,为同事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填写《东莞理工学院进修成果汇报表》。二级组织机构对其访学后发挥作用(即取得重要成果、奖励、职务晋级等)情况进行 3 年跟踪评估,并将访学评估情况与职称晋升、绩效评价与分配等紧密结合。
(五)严格办理请销假手续
访学教师在访学出发前一个月内须办理请假手续。访学归来及时销假,提交《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假销假申请表》。如未按时履行请销假手续,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按旷工处理。《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申请表》《东莞理工学院访问学者进修协议书》《东莞理工学院进修成果汇报考核表》《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假销假申请表》《东莞理工学院访学档案卡》等可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官网“下载专区”获取。
联系人:敖老师,联系方式:22862060。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 东莞理工学院二级组织机构访学人员推荐表.docx
3.东莞理工学院访学档案卡.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