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升我校教职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阻断疫情在校园蔓延,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40号)要求,现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在线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3月1-10日。
二、培训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含教师、职工、临聘人员、物管人员、食堂从业人员、保洁员、保安员、校车司机)以及在校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主要为传染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新冠肺炎基本知识、新冠肺炎日常防控操作技能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分为主体课程和岗位课程两部分(具体课程详见附件1)。全校教职员工必须学习全部主体课程,同时根据自身岗位职责,按要求学习岗位课程。
四、培训方式
线上培训。登录广东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zy.gdedu.gov.cn/,电脑和手机均可直接通过浏览器打开网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新冠肺炎疫情是人类共同面临的大敌,抗击疫情,人人有责。掌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才能抗击疫情,保护生命、拯救生命、呵护生命。
(二)加强组织。二级组织机构负责人要自觉履行防疫工作第一责任,要做好组织、督促本单位教职员工(后勤处包含物管人员、食堂从业人员、保洁员、保安员、校车司机、住在校园内的人员等)认真完成线上学习的工作,确保全员参与、全程参与。
(三)认真学习。“关键少数”要在学习中发挥带头作用,全体教职员工要按要求认真参加培训,确保培训效果。3月10日前必须完成学习。
(四)做好登记报送工作。二级组织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培训工作登记,并于3月10日17:30前将《东莞理工学院2020年防控新冠肺炎知识和技能培训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OA邮箱。联系人:康美妮,电话13790580681/77583。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2020年防控新冠肺炎知识和技能培训课程列表
2.东莞理工学院2020年防控新冠肺炎知识和技能培训登记表
3.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3月1日